那该死的黑卷啥时候出啊

雪莲 发表于 2008-05-11 17:30:25

现坐这地儿,说是书吧,其实书并不很多,而坐在这不明也不算暗的小咖啡书吧里的,大多也是来聊天的。所以,有点吵。除了后面一男一女对话中满是一个不知是广东人还是香港女人憋脚的普通话,还有的,就是偶尔传来的搅碎冰块的巨大噪音。

刚刚一进门,就先是在向摆在门口一边的书架扫了一眼。有一个毛病,每次看到书架时,都是习惯性地选去找找看有没有自己已经看过的书,然后才是去找有没有想看的书。看到没有自己喜欢的曾经看过的书时,甚至会有些小失落。这次也是,不过看到有一直想看看的《我叫刘跃进》。于是在坐下点完吃的后,便把电脑往沙发里一丢,便去拿它,顺便又看了门口另一边书架上有些什么书,没有太感兴趣的。

喜欢看透着幽默的文字,刘震云的幽默与兰晓龙不同。之所以提到兰晓龙,实在是因为看他的书会让我忍不住吃吃地笑上半天,可能只是因为哪个小配角的一句话。看兰晓龙的书,开始于播到泛滥的《士兵突击》。身为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在前期同事扯着介绍这部剧时愣是没看。一次在电视上换台看到了新兵连时的伍六一训许三多那段,不知怎么着找碟开始看。到凌晨五点看到班长退役时,黑暗中满脸泪。(本来一直是憋着哭来着,没想到同屋住的孩子后来说眼看着我哭得稀哩哗啦,着实有些意外。丢人啊。)一早上班,顶了对桃眼。

电视台跟我一样后知后觉,在地方台已经播出N久之后,在网络上先火起来的这部剧,才在这个八一在卫视铺天盖地起来。直接导致了我在上海的书店找不到《士兵突击》这本书(当然了,现在已经再版,不过那时真的是找不到啊找不到),后来竟是一个刚刚认识的剧组宣传在北京帮我买了带来,还让兰晓龙同学帮我签了个名(写的话也极具喜感)。

书看了两遍,依然满眼张氏班长、邢氏班副、张氏连长、段氏死老A的嘴脸。这也给我之后看兰晓龙的书带来个“可怕”的阴影,常常会拿这帮子“士兵”去往里靠,年龄忽略,完全是个性方面的感觉,且完全是下意识的。

常规说来,《零号特工》这样的书我应该是看不下去的,中统军统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看着都让人眼晕。后来,上瘾了,实在是因为书中一个个人物的鲜活个性,还有他一贯有些没正形儿的语言和思维方式让人想乐。那次在横店剧组探班时带着了,大夜戏,半夜休息时实在是手痒把书掏了出来,借着照明灯看两眼。曾是《天下无贼》武术指导的武术导演问:“好看吗?!”“开始时没大看懂……”“开始看不懂的书大都是好书!”可能吧……反正现在我是上瘾了。

不过《零号》的后大约四分之一的部分开始不是很喜欢了,觉得有点儿越扯越远越扯越大发了,而到了结局,很仓促,又让人有些费解。《零号》之后也有看第二遍,不过没有看完。

那天沿着西四北大街一直往北走,进了一家很小的小书屋(北京这种一个小门脸儿的小书店很多,而且有的新书都能打折),低头就看到一本全红封面的《生死线》,兰晓龙作品。吓我一跳,非常之意外,简直是惊喜啊。翻看,4月第一版。现在逛书店几乎是纯逛不买,生怕搬家时增加负担,虽然有时也忍不住,不过看到这本根本不会犹豫,当场拿下,还打了个八折。

西四北大街上有家当街小门脸儿----大缸烤地瓜!有像样儿的包装纸带和纸盒子,连地瓜一个个长得都很像样儿,个头儿均匀丰满,完全不似上海街头那种一直被我称为是别地儿挑剩的地瓜,爷爷孙子辈儿的。买书那天去买,竟然被告知“我们正赶订单呢,短时间内都没得卖”,郁闷了,这年头儿的,烤地瓜都吃不上了。于是眼看着几个人把烤好的地瓜装着盒,一边只能灰溜溜地说:“那给我来盒地瓜干儿吧。”

一手书一手地瓜干,我这个满足啊,狠不得坐道牙子上就开看。

这本书看得很快,陷沙发里看,小区晒着太阳看,一坐十几站路的公交车上也颠着看,麦当劳里也看,五天看完。真是创纪录了,我本来看书超慢无比。

开始看时也没咋着,看着看着,对人物越来越了解了,便开始又不自觉地开始对号入坐了----张氏的欧阳,有点儿蔫坏,其实与《零号》的主角零也蛮有共通之处;张氏的四道风,莽汉鲁莽的超可爱,也只有欧阳能制得住他,甚至在看时脑中时常闪现出七哥的脸,连四道风说话都跟着有些嗑巴了,对了,四道风的感觉,也有点儿像《团团》中的迷龙,哈哈;喜欢宁折不屈的伍六一,于是也会找他的影子,龙文章,有点儿像,却不完全,不过都是真正的军人形象,执著得要命。

《生死线》比《零号》好看。不过,同样郁闷。开始时一直奇怪,为啥封面上有个“红卷”,直到看到最后一篇纸,一个连字号也被缩小了的小括弧,才眼前一黑----“(敬请关注兰晓龙新作《生死线》之黑卷)”。

不带这么欺骗人感情的!于是,最近的口头禅是:“那该死的黑卷啥时候出啊?!”

 

关键词(Tag): 生死线 兰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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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

雪莲 发表于 2008-04-14 18:42:49

辞职后已经好久没有写东西了,真正的完全放松。可时间长了,突然间又会好想念噼哩啪啦敲键盘的感觉。于是,在朋友一句“写点东西吧,别荒废了”之后,才开了博客,写点儿东西给自己看,也给偶尔路过、或是一不小心走错了地儿的朋友看。

一直觉得,博客就是写给别人看的,因此也便觉得,没有什么好写的。但当真的弄了一个,便也还是要好好的经营,也突然发现,其实,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的。

如果要分享我现在的心情……就是,差不多休息够了,该找工作了,懒惰的日子可以暂时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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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走路

雪莲 发表于 2008-04-14 18:35:31

爱走路,从小的习惯,与孤单无关。

小时候因为住的屋子比较潮,所以老爸只要有一有时间就会带我出去走路。小学前便被他领着从家里走两站地去动物园,看遍所有动物后从后门转出,再乘车回家。又或者从跨江的铁路桥走过,走到水阁云天玩儿,再坐船从江北回到江南。总之,走了很多路,而且一路上看到什么就聊什么。就这样,导致了两个后果——长大后也超能走,而且爱走,记得大学军训结束时大半天的拉练硬是没走够,现在也最爱一个人闲逛;好奇心强,对很多看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东西都会产生疑问。之后的工作,可以有机会去到很多地方,可以问到很多有趣的人问题,也是一种幸福。

不知道是不是注定不安分。

出生的城市,自然走得最多,不过与之后的“走”似乎不同,那只是逛,并没有欣赏,似乎被认定家的地方,反而不会去以一种探究的眼光去看吧。到了上海,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让人迫不急待地想去逛逛,于是,每个休息日都会去走路。看着地图,确定一个目标,记下大致的方位,便出门了。之后可能随时在预先选定的路上转弯,走去不知道是哪儿,可能根本没有去到目的地,可也没什么,反正也只是走走看看而已,而且常常在这样的瞎走时有意外的收获。那份工作的最后两年里,借由出差的机会去到好多地方,虽然大多时候根本没有时间去走路,可对于喜欢到处跑的我来说,已经算是一种满足。不规律的工作时间也注定没有了规律的休息时间,于是在不知什么时候起每当休息我已经不再起早出去走而是躲在被窝睡懒觉时,才发现,上海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让我感兴趣的地方可以走了。于是,我说,我想去北京……

好友丢了一句,“你别妄想着像在上海一样走遍北京城,北京可大了”。告诉她,从西单走到后海,从王府井走到北海公园,中途有幽静的小街,正在拆迁的老胡同,她趴在了桌上。其实,不远,真的,只要你真的去走了。

走路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随心所欲。

之所以喜欢一个人走,其一,喜欢像我这样可能根本没有什么目标性的乱走一气的人不多,至少我还没遇到;其二,人多了麻烦,可能走到每一个路口都要讨论一番下一步的方向,一天下来都走不出那一片地儿;其三,一个人走路,可以胡思乱想。

走路,是一种单纯的享受的过程,与孤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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